一、执行环保政策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2、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3、依法缴纳环境税。
4、完善执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制度。
二、提升装备水平
1、企业应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代替敞开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生产物料与外界的接触。
2、提高冷凝回收效率。
3、规范液体物料储存。
三、废水管理
1、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
2、生产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3、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
4、污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
5、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
四、废气管理
1、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
2、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3、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4、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5、排放口应按标准设置标识,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
五、固体废物管理
1、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有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渗滤液通过导流槽进入收集池。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袋上设立危险废物明显标志。
4、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六、 清洁生产
生产企业需按要求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
七、环境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2、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
3、每年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4、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库房。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必须配备到位,并设置专门的库房,同时建立物资库管理制度。
5、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演练。并将相关的台账资料和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