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款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本项目于2019年1月12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19]7号)。2019年4月2日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转调试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30日。
特此公开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0日